5月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的公告, 安泰集团 (600408)及其实控人代表李猛、老总杨锦龙和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全虎因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
经查, 安泰集团 在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向股权出让对手方以支付交易定金的名誉对外转出资金1.5亿元人民币,公司实控人的关联方向此对手方进行借款,构成关联方对 安泰集团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5年4月,所涉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公司。针对前述事项,公司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此前发布的2024年度报告, 安泰集团 2024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 66.76 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 33.29%;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为-3.35 亿元人民币,较上年亏损大幅减少。
公司对营业收入逐年下降的原因解释称,焦炭业务从自产自销改为受托加工后,收取的加工费价格与焦炭价格相差较大,和整体焦炭产量减少,致使焦化业务总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大;型钢产品受销量减少、销售价格下跌影响,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安泰集团 主要从事焦炭和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焦炭、型钢和电力。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经营焦炭及化产品、型钢、电力等,其中:焦炭及化产品占主要业务收入 33.87%,型钢产品占主要业务收入 61.06%,电力占主要业务收入 2.35%,其它占主要业务收入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