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安局消息,面对群众频繁接到各类骚扰电话准确说出姓名、户型等信息进行定点推销业务的情景,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从内部人员泄露、黑客人员爬取、中介非法买卖入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各类违法乱象开展依法打击。
2025年3月,甘肃 金昌市 公安局金川分局网安大队开展日常 网络安全 检查中发现,辖区某房产销售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将售楼部登记的户主姓名、联系电话、房屋地址等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方某,方某后又将相关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从事房屋装修的曹某、赵某、宋某等8人,非法获取利益。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网络安全 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四条第贰款规定,窃取或以其它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