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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从AI荐股骗局看维权路径 - 如何界定平台与技术方的责任边界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15 18:15:3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投资者

  在 人工智能 技术迅猛发展的浪潮下,2025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我们聚焦如何利用AI技术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如何固定证据并追究责任?

  AI 人工智能 浪潮,让投资人的分析研究效率大大提高,但也为非法证券骗局提供了“新的助力”。

  近期,某短视频平台查封名为“徐翔(直播号)”的账号,该账号的直播画面模糊不清,人物动作僵硬,眼神缺乏自然变化,疑似AI生成的影像素材。

  直播画面显示,“徐翔”出现在视频右下角,谈论其市场观点,并诱导用户进入其私域流量。目前,该平台已将其查禁处理,是否有股民受害尚未可知。

  AI换脸荐股等故意使用AI技术进行诈骗的表现,非法分子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可能要承担刑事赔偿责任。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害人的损害扩大,不然有可能需要就扩大损害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除了非法分子利用AI故意为之的诈骗以外,还有因AI自身的处理能力不足而提供错误信息,从而误导投资人的情景。

  曾有投资者,其在某股票大跌后,使用AI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存在信披违规行为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见此,立即打电话咨询如何索赔。

  然而,经官方渠道查询该上市公司的公告后,我们发现近期其并未有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决定书。遇到这种情景,建议投资者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该股票公告或致电该上市公司进行询问核对。

  许多人会有疑问:我用了AI抓取的虚假信息从而造成投资亏损,应该如何维护权益?谁来负这个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壹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网络安全 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编造、流传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和侵害他人名誉、隐私、 知识产权 和其它合法权益等活动。”

  若用了AI抓取的虚假信息造成投资亏损的话,投资者可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和有可能向发布该虚假信息的AI持有者追偿其所遭受的损失。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维护权益其实不是杜绝损失的最佳途径,投资者应对网络上的信息进行甄别或向权威部门咨询求证,切莫轻信AI抓取的虚假信息。

  对于研发和创造AI使用平台的企业或机构,应进一步强化对AI的有效管理,好比:在AI回复完相关信息后,用黑色大字体标识AI回答内容可能存在错误,仅供参考使用,建议询问者需再三查证重要信息的可靠性。

  目前,针对上述情况,我国法律还存在一些空白。我国非法分子使用AI作为实施犯罪手段进行诈骗的,可参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可是对于AI回答问题时以羊易牛、胡编乱造虚假信息,对询问者造成误导的情景,法律责任该如何界定、谁需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等等系列法律规定,仍有待完善。

  另外,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都务必获得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若上述机构或个人利用AI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咨询业务,这是否属于法律允许的范畴,对上述机构或个人利用AI进行投资咨询业务是否有明确的界限等等,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

  作者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越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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