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陈燕青
再有公司宣布终止股权协议转让, 佳发教育 称实控人等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5月以来已经有10家公司宣布终止此前的协议转让。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终止或与其涉嫌变相过桥减持受到监管疑问等有关。
佳发教育 15日晚公告,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尚未完成深交所合规性确认手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斌及股东德员泰与钎镱基金签订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终止。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发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此前约定,本协议建立后6个月内,交易所、证券监督部门或其它有权政府部门或主管机构不答应、不批准或不推进本次交易,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受让方或转让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建立后6个月届满后解除本协议,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说白了,此次 股权转让 可能未能得到监管职能部门的同意。
同日, 岱勒新材 也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和股东杨辉煌与湖南华洲投资私募代表的“湖南华洲多策略1号”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司表示,因客观环境变化,双方协商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并签署终止协议。
记者了解到,近期宣布终止协议转让的企业大多表示终止是因“客观环境、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
此前,部分公司的协议转让被市场疑问是过桥减持,尤其是协议受让方为私募基金的案例更是受到疑问。
今年3月,市场曾传言监管层下发以协议转让方式违规减持线索筛查指引相关文件,根据筛查情况,综合研判是否存在违规减持重大嫌疑。
筛查事项包含以下八个方面:1、转让双方是否存在高度可疑的密切关联;2、出让方是否触及减持限制情形;3、受让方是否存在过桥通道特征;4、协议转让交易背景是否真实;5、资金来源匹配性是否存疑;6、支付安排是否合理;7、锁定期满后是否即刻减持或清仓减持;8、协议转让后股票价格是否明显异动等。
此前,协议受让方大多表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则,合法合规进行股份变动。根据《减持管理办法》,买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接手大股东股权,其持股需锁定六个月。近期,部分公司增加了股份锁定承诺。
如 中胤时尚 14日晚间披露,其控股股东中胤集团与问道私募、金河投资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受让方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此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另外, 爱乐达 、 达威股份 等近期也纷纷公告,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锁定期限为自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12个月。
对此,北方一家券商投行高管对记者表示,不排除部分私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只是为了变相减持。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给私募基金,并由其代持,然而代持信息并未披露,仅公开私募基金作为新股东,这种做法实际上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完整性原则义务。因此,监管层对于违规减持的打击也有助于保护市场“三公”原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陈华平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从严从快惩办违规减持,尤其是绕道减持、变相减持等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表现。集中力量打击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犯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