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 永福股份 (300712)发布公告,公司与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受到影响,项目停工后未能达成继续履约的协议。
公司因此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源振华支付欠付工程建设款1375万元、赔偿可得利益损失3003万元人民币,并返还相关保函项下的款项合计4016万元及利息。
不久前,公司收到广州海事法院送达的龙源振华出具的《反诉状》,龙源振华对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公司赔偿损失2636万元、资金占用费损失225万元及违约金55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还发生了其它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3879万元。由于本案仍处于一审阶段,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5年一季度, 永福股份 实现收入4.25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9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