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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A股绿色周报 - 5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兖矿能源控股公司被罚55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23 19:20:4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矿井水未经深度处理即外排至景区, 兖矿能源 (SH600188)控股公司被罚55万元;超标排放二氧化硫, 中煤能源 (SH601898)控股公司收到24万元罚单

  2025年5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200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份、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含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流传能力,让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5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5家上市公司在最近袒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 兖矿能源 控股公司矿井水未处理即外排被罚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情况、行业竞争等原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5月第四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非法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5家上市公司。其中,3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5家上市公司背后有68.04万户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潜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 兖矿能源 控股公司 鄂尔多斯 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盘壕煤炭)因矿井水未经深度处理即外排至景区,被 鄂尔多斯 市生态环境局罚款55万元。

   鄂尔多斯 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文号为“鄂环罚﹝2025﹞1号”的处罚书显示,营盘壕煤炭将未经过深度处理的矿井水通过管道排入乌审旗察汗苏力德景区内的1处土坑,土坑未采取防渗措施,且矿井水通过土坑南侧的管道溢流至察汗苏力德景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营盘壕煤炭被 鄂尔多斯 市生态环境局罚款55万元。

  5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 兖矿能源 公开电子邮箱发去采访函。5月22日,记者致电 兖矿能源 ,接线人员表示,将去了解上述处罚详细情况并查看采访函。截至发稿,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温鹿综执罚决字﹝2024﹞第002852号”的处罚书显示, 绿地控股 (SH600606)旗下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在转移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环岛路(高品街至飞虹路)及智源街(环岛路至板桥二路)引发的建筑垃圾时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依据《浙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 温州市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0万元。

  5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 绿地控股 公开电子邮箱发去采访函。5月22日,记者致电 绿地控股 ,接线人员表示,将去查看采访函。截至发稿,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环保处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 中煤能源 控股公司被罚

  本期数据显示, 中煤能源 控股公司 灵石县 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鑫焦化)因超标排放二氧化硫,被 晋中市 生态环境局罚款24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市环罚﹝2025﹞6006号”的处罚书显示,2025年1月6日11时干熄焦地面站排放口点位二氧化硫浓度为81.84mg/m3(标准值:80mg/m3),超过标准限值0.023倍,超标1钟头。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叁十四条第壹项,九鑫焦化被 晋中市 生态环境局罚款24万元人民币,处罚决定日期为5月12日。

  5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 中煤能源 公开电子邮箱发去采访函。5月22日至23日,记者屡次致电 中煤能源 年度报告中的公开电话,但电话没人接听电话。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回应。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重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并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它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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