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300020)5月23日晚公告,公司股票将于5月26日(周一)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5月27日(周二)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5月27日开市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银江”更改为“ST银江”。
尽管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但财务做假造成的“后遗症”仍未完全消除,因此公司“脱星”后会保持“戴帽”状态,提示其存在的其它风险警示情形。 
复牌“脱星”
回溯此前公告, 银江技术 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大额资金往来及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该情形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2024年5月6日开市起, 银江技术 股票简称由“ 银江技术 ”更改为“*ST银江”。
2025年5月23日晚,在对深交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应公告中,*ST银江表示,公司根据上期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在2024年进行了积极蹈厉奋发的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在同日晚间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和部分其它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中,*ST银江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喜所”)出具标准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存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可以申请撤消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对照有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基于此,*ST银江关于撤消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5月27日开市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银江”更改为“ST银江”。
在消除退市风险警示同时,*ST银江也将消除一项其它风险警示。
2024年9月27日,*ST银江公告表示,因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江集团”)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并未能在30天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因此,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5月23日晚,*ST银江称,截至2024年12月30日,控股股东银江集团已全部偿还了所占用的钱财1.97亿元并支付了全部利息。中喜所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银江技术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钱财及占用期间的利息已全部归还,不存在银江集团还款的钱财回流至银江集团或其它关联方,也不存在新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前期资金占用影响已消除。
*ST银江表示,关于撤消部分其它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
难以“摘帽”
尽管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一项其它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但因财务报告虚假记载,公司仍触及另一项其它风险警示,将维持ST银江。
*ST银江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指出公司披露的2021年—2023年三季报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收到的《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的情景,*ST银江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的其它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2025年4月29日,*ST银江公告称,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行政处理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自查整改工作。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消其它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理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ST银江表示,公司已对行政处理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由于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未满十二个月,因此公司暂不满足可以撤消该其它风险警示情况。
业绩下滑
公开资料显示,*ST银江是数字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商,通过自主研发的“银江城市大脑”系列化产品、行业解决方案和整体解决方案,赋能 智慧城市 的建设、运营和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涉及 智慧城市 的两大业务领域: 智慧城市 数字基层政府的社会治理和服务; 智慧城市 细分领域项目建设和服务(包含智慧交通、智慧健康和其它领域)。
2021年以来,*ST银江业绩呈下滑之势。2023年和2024年,*ST银江归母净收入已连续两年为负值。
2024年,*ST银江实现营业收入5.4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3.13%;归母净收入-9.41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2.36亿元人民币。
2025年一季度,*ST银江实现营业收入6026.6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滑87.00%;归母净收入亏损7038.10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1047.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