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 永辉超市 (SH601933,股票价格4.98元,市值451.94亿元)及其老总被限制高消费一事冲上热搜。
此事相关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 郑州市 唐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科公司),5月30日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唐科政。
据唐科政向记者提供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永辉超市 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系拖欠唐科公司搬运费等。
“打这个官司曲曲折折的,搞了几年了。我在河南起诉了两次, 永辉超市 对管辖(指法院管辖权)有异议,所以拖了这么长的时间。”唐科政称。
5月30日晚, 永辉超市 有关人员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了情况。公司称,5月30日,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对 永辉超市 的制约高消费措施已解除。
对此,唐科政表示:“(直到今天,即5月30日晚)反正我这儿没收到钱,法院那儿(是啥情况)不晓得。”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张韵摄(资料图)
永辉超市 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在5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唐科公司申请执行 永辉超市 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永辉超市 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给付义务,因此被执行约39万元。同时, 永辉超市 的法定代表人、老总张轩松被限制高消费。
5月30日晚间,记者仍然能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上述信息。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据《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张轩松被限制高消费的起因是“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给付义务”(简称“限消令”)。
“限消令”还显示:“限制消费措施自限制消费令发出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后解除。如你单位因经营务必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报,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上述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是唐科公司。
5月30日,唐科公司法定代表人唐科政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唐科公司与 永辉超市 之间的诉讼已经持续了几年,目前 永辉超市 尚未付款,所以唐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原因系拖欠搬运费等
“这个判决结果他们(指 永辉超市 )也认可的。”唐科政认为。
据唐科政向记者提供的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院在今年1月立案受理了唐科公司与 永辉超市 的合约纠纷一案,并在3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唐科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包含:判令 永辉超市 向其支付搬运费约27万元人民币,退还合同押金10万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用等。
唐科公司称,其与 永辉超市 在2021年、2022年签订了多份《人工搬运服务合同》,合同约定, 永辉超市 将其河南区域内的22家超市门店的人工搬运服务工作发包给唐科公司。
唐科公司还称,合同约定人工搬运服务费在 永辉超市 收到唐科公司开具发票后25天内支付。合同履行完后,唐科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向 永辉超市 开具了相应的发票,但 永辉超市 迟迟不向唐科公司支付搬运费,目前尚欠付唐科公司搬运费约27万元。经唐科公司屡次催要, 永辉超市 未支付,而且 永辉超市 也未退还唐科公司所支付的合约押金10万元。
“ 永辉超市 辩称,确认尚欠搬运费约27万元并收取押金10万元人民币,但因唐科公司尚欠 永辉超市 纸皮回收款88万余元,依据债的抵销的规定, 永辉超市 有权将本案诉争款予以抵扣。”上述《民事判决书》显示。
法院支持唐科公司主张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案涉《人工搬运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永辉超市 未按约支付搬运费、退还押金,已构成违约,唐科公司要求 永辉超市 支付搬运费271360元人民币,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 永辉超市 抗辩称,唐科公司尚欠 永辉超市 纸皮回收款要予以抵扣,但其主张的相关债权债务尚在另案处理,且属不同法律关系争议, 永辉超市 在本案中直接行使抵销权缺乏事实基础,本院不予支持,该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
3月25日,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永辉超市 在判决生效10日内向唐科公司支付搬运费约27万元及利息,并退还履约保证金10万元。
5月30日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微信联系了 永辉超市 方面。
永辉超市 方面称:“此事源于唐科公司与子公司互负债务的纠纷。唐科公司拖欠 永辉超市 87万元应付款,唐科公司应付 永辉超市 的钱财多于 永辉超市 应付唐科公司的钱财,两案均在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中,法院曾主持债务对冲调解。在唐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经与 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沟通, 永辉超市 已先行将应付唐科公司的37万元支付至法院账户,‘限消令’当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