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140万元。公开资料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7.8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3.17亿元人民币,2024年实现净收入0.58亿元人民币。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