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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思美传媒信披违规遭监管重罚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3 20:55:0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思美传媒】 【朱明虬】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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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 思美传媒 (002712)上涨2.19%,收盘价为5.6元/股。此前, 思美传媒 发布公告,2024年11月1日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任丁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28号)。其实,早在2024年1月20日, 思美传媒 就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4号)。

  深陷信披违规与误导陈述泥潭

  据查,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 创投 资有限合伙公司,将 思美传媒 29.99% 股份转让给四川旅投。双方签订的《收购备忘录》及补充协议明确约定:若 2019 年度实际审计净收入低于 2.5 亿元人民币,朱明虬需在审计报告公告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作为当时的控股股东与实控人,朱明虬及四川旅投明知该业绩补偿条款属于重大信息,却蓄意隐匿、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直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才通过《相关协议补充披露的公告》公开。此行为极度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叁条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传递信息的规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思美传媒 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声称 “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该表述致使公司股票价格午后开盘即涨停。然而当日收盘后,公司却改口称仅代运营抖音官方超市的单个直播间;次日,抖音电商官方微博公开辟谣,证实 思美传媒 此前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贰十一条,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作出误导性陈述, 思美传媒 上述行为已构成典型的信披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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