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1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T京蓝 ,证券代码:00071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该公司表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此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发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并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波动大,过往四年曾连亏
*ST京蓝 于2025年4月15日晚间发布年度业绩报告称,2024年营业收入约3.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153.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亏损约1.1亿元人民币。2025年一季度, *ST京蓝 实现收入1.26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295万元。相关资料显示, *ST京蓝 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工业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及二次资源综合回收、 土壤修复 、耕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ST京蓝 2019年至2022年连续亏损四年。2019年 *ST京蓝 归母净收入为-10.37亿元;2020年为-23.55亿元;2021年净收入为-12.75亿元;2022年净收入为-13.56亿元人民币。2023年净收入为10.56亿元人民币,同比扭亏;扣非净收入亏损13.98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12.92亿元;经营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净额为-1.61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9454.17万元。
违规“惯犯”,旧案未了又添新案
其实, *ST京蓝 其实不是第壹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触雷”。早在2023年11月24日, *ST京蓝 就曾因信息披露非法而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3〕5号。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结果, *ST京蓝 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除此以外, *ST京蓝 还存在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另外,投资快报记者关注到, *ST京蓝 的相关责任人也存在违规行为。 *ST京蓝 当时担任老总、总裁、代董事会秘书郭绍增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高红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可靠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主要责任,但存在其报送的报告或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表现,因此也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