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弘视际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获警示函

【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弘视际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4 16:02:5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6月4日发布的公告,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当时担任老总郑克洪和财务责任人、董事会秘书郝彬彬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次措施的起因是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按时间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有关规定。

  根据调查,截至2025年4月30日,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郑克洪和郝彬彬对此次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郝彬彬】  【郑克洪】  【年度报告】  【警示函】  【ST百利】  【王海荣】  【2023】  【2024】  【财务造假】  【*ST锦港】  【强制退市】  【重大违法】  【*ST龙宇】  【徐增增】  【董事长】  【终止上市】  【辽宁证监局】  【600190】  【延安必康】  【谷晓嘉】  【营业收入】  【市场禁入】  【紫天科技】  【202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