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德林海 (688069)发布公告,子公司玉溪 德林海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一起诉讼中胜诉。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撤消了原一审判决,可解除一审判决公司1.01亿元的钱财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返还义务,并驳回了玉溪 德林海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及 玉溪市 江川区水利局的反诉请求。
2024年,玉溪子公司就 玉溪市 江川区水利局一直未解除星云湖项目第叁期付款的钱财监管向 玉溪市 江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2024年6月24日, 玉溪市 红塔区人民法院第壹次开庭审理。玉溪子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反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受理江川区水利局就星云湖项目与玉溪子公司引发的合约纠纷的反诉状,两案并案处理。
2024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由原告玉溪子公司返还被告 玉溪市 江川区水利局多支付的1.01亿元资金及资金占用费,2024年11月,玉溪子公司依法向 玉溪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25年一季度, 德林海 实现收入4641万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4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