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理决定书,涉案期间,屠文斌所控制的账户组资金优势明显,其通过连续交易、拉抬股票价格、大额封涨停、虚假报撤等手法操作多只股票价格,违法所得合计36,273,319.64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一、针对屠文斌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相关操作行为,共没收违法所得34,856,186.70元人民币,并处以34,856,186.70元罚款;二、针对屠文斌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相关操作行为,共没收违法所得1,417,132.94元,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三、针对屠文斌无违法所得的相关操作行为,共处以18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