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13日讯,不久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剑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造成贷款资金被挪用;固定资产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针对上述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罚款1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266元;对责任人员林德全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