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2025 59号)显示,金穗春(男)操作股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没过亿,同时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并未披露金穗春涉案的过程,仅称涉案期间,金穗春实际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相关股票。涉案期间,金穗春通过其控制的多个他人账户,利用持股优势、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等行径,影响相关股票价格,违法所得5302.45万元。
金穗春操作行为事情严重,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壹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二条所述操作市场的情形。
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称,金穗春提出了关于账户认定、操作期间等的申辩意见,经复核,部分采用关于账户认定的相关申辩意见,对其它申辩意见不予采用。
为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出的处罚为:1.没收金穗春违法所得5302.45万元人民币,并处以5302.45万元罚款;2.对金穗春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