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披露,上海地区多家银行正逐步叫停“高息高返”车贷模式,减少佣金返点、延长最低还款年限。另外,四川、河南多地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协会也就车贷返点现象发布倡议书或自律公约。
叫停这种车贷模式,不管对于银行、汽车经销商还是消费者而言,都不是坏事。它最深层的意义在于能让汽车消费贷走出无序营销误区,保持理性经营心理状态,使车贷真正步入良性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叫停之后,虽然短时间内可能会对汽车销量发生一定影响,但最终可让汽车消费开脱泡沫模式。
所谓“高息高返”车贷模式,就是商业银行与汽车经销商共同缔造的一个汽车销售金融链。即银行鼓励汽车经销商向消费者推销“高息”车贷,并承诺将利息总额的很大一部分作为佣金返还给经销商,目前普遍返点达到15%到17%,也就是“高返”。汽车经销商在拿到银行高返点佣金之后,又给购车消费者更多价格补助或折扣,让消费者以较低价格购买到自己期望的汽车。这种行为最终加剧了汽车经销商之间的价钱战,对汽车正常的销售市场秩序发生了不良影响。
监管职能部门叫停这种车贷模式,因为这是一种典型的“打肿脸充胖子”行为。当前银行原本净息差收窄,盈利能力偏弱,而“高息高返”模式更加剧银行净息差收窄压力,容易引发银行消费贷陷入恶性循环。这种模式下的汽车消费贷无异于赔本赚吆喝,其直接后果是造成银行汽车消费贷经营不可持续,同时也会滋生一系列金融问题。
最为明显的是,这种车贷模式涉嫌绕过监管禁令。监管当局针对当前银行各类消费贷利率越来越低、已形成恶性竞争的格局,明确规定消费贷利率不可少于3%的底线。而“高息高返”车贷模式,若细算下来,其车贷利率有可能低于3%的监察管理底线,因而带有打监管擦边球的嫌疑。往大了说,这其实其实不是小事,而是公然不把监管职能部门的禁令当回事,而此种规避监管禁令之风不可长。
同时,“高息高返”车贷模式是商业银行汽车消费贷市场内卷的产物。部分银行为了争夺汽车消费贷市场份额,不惜增加信贷营销成本,这种信贷营销行为具有极高的“感染性”——一旦一家银行“得利”,其它银行就会群起而效仿。时间久了,各家银行会在车贷上更加“内卷”,最终使得车贷利率陷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的恶性循环,进而让汽车贷市场竞争进一步白热化,最终使整个汽车消费贷市场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
还要看到,“高息高返”模式不管对银行、汽车经销商还是汽车购买者,都会发生强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在这种不良车贷模式的驱使下,参与汽车贷的各方都会迷失正确方向,丧失理性判断:银行会超出自身承受能力拼命放贷,这有可能造成汽车消费贷的畸形增长;汽车经销商由于能获得银行给予的“高返”佣金,会进一步助长其向购车者随意提高“回扣”或“补助”的激动,并靠这种手段拼命拓展市场,使得各汽车经销商竞相大显神通,甚至向银行大举借贷以迅速扩张经营规模;这时,一些原本不具有汽车消费能力的消费者,也会因这种高额回扣的引诱而加速入场购车。最终,部分缺乏稳定收入的群体也被裹挟加入购车大军,而这无疑会加剧银行信贷经营风险,给汽车消费贷市场蒙上阴影。
由此,叫停“高息高返”车贷模式,是监管职能部门审时度势之举,也是银行机构确保汽车消费贷合规和遏制消费贷风险的自律行为。银行机构应当自省自励,确保汽车金融模式转型遵循有序竞争、增进消费、业务创新的基本思路,谨记一切从现实可行性动身。甭管是汽车贷款利率还是贷款规模,都应把握合理限度;尤其不能突破监管禁令,时刻将汽车消费贷质量与风险管控置于经营首位。
要切实扭转汽车消费贷领域拼市场、抢规模、争速度的粗放经营格局;同时应在质量与速度之间寻求平衡,深耕细作,做好市场调研和细分工作,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推出不同化营销策略,提升车贷模式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推动汽车消费贷实现科学、理性的可持续发展。
对此,商业银行应摒弃传统车贷扩张路径,开脱对粗放增长模式的心理依赖,着力提高服务品质和效率,拓展车贷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增强车贷业务的附加值。同时,可组建行业自律组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在经营宗旨、利率定价、服务品质等方面形成共识,杜绝各自为政、暗中进行"高息高返"等恶性竞争行为,从根本上遏制车贷市场乱象。
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应强化监管力度,约法三章,采取 线上线下 相结合、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对违规开展“高息高返”的表现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提高违规成本,让商业银行不敢、也不愿在车贷业务上动歪脑筋,完全打消其打监管擦边球的念头。
最后,金融监管职能部门与商业银行应共同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绝不推行“高息高返”等不妥优惠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举旨在消除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对银行优惠政策的非理性向往,引导各方树立正确的经营和消费宗旨,避免成为车贷无序扩张的推手,确保汽车贷款市场始终保持规范有序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