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新一轮改革启幕。
在6月18日召开的2025 陆家嘴 论坛上,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表示,将聚焦提升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以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抓手,更好施展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1+6”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投融资综合改革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快构建更有益于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
六项改革措施备受市场关注,尤其是第贰、第叁项,分别为面向优质科技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和扩大第五套上市标准适用范围,后者将支持 人工智能 、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
IPO预先审阅机制来了
IPO预先审阅机制针对哪些企业?该如何理解这项机制?
据了解,该项制度将面向优质科技型公司试点,是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的“秘密递交”制度,即允许企业向证券审核机构递交IPO申请文件时,不对外公开申请行为及申请文件,在审核机构秘密审核后较短时间内完成信息披露并上市。
这一制度起源于1990年代的美国,最早是境外发行人可适用,2012年扩展至新兴成长企业;在香港,最初是仅申请第贰上市或分拆上市的企业可适用,今年5月推出“科企专线”,将“保密递交”扩展至可适用于“18C章的特专科技公司”“18A章的生物科技公司”。
“秘密递交”机制受到科技型公司青睐,为这些企业创造了更为友好的上市环境和上市机遇。近年来,境内企业多以“秘密递交”形式赴境外上市。
其实,自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上海证交所已经建立了全业务环节的业务咨询沟通机制。同时,发行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造成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根据规定豁免披露。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在近年来的审核对践中,还有很多科技型公司提出,期待能够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审核机制,便利企业在正式申报前做好业务技术、上市计划等敏感信息的管理,减少发行上市阶段的“曝光”时间,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为了回应上述需求,科创板此次试点预先审阅机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科技型公司提出的预先审阅申请,在企业正式申报IPO前,上海证交所将对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审核要求进行把关,以提升正式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企业申请预先审阅的过程、结果及相关文件等均不对外公开,待正式申报时再披露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文件,减少科技型公司上市的相关疑虑。
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也将多措并举保障审核质量和投资者知情权。相关责任人表示,一方面,发行上市审核标准不降低。不管企业是否经过预先审阅,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后,上海证交所都将严格遵循现有规则、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另一方面,信息披露义务不减损。
上海证交所还要求,如预先审阅后企业正式提交发行上市申请,不仅要依法依规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还要将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一并对外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建立预先审阅机制,只是将其作为IPO预沟通服务的一项内容,不代表对企业IPO的预先确认,也其实不是所有企业都要经历。
为啥要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
除了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在此轮科创板改革的六大措施中,扩大第五套上市标准适用范围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当前,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核心指标为:预计市值很多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它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而当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已上市的20家企业均属于生物医药行业。
去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科八条”明确提出,“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提升制度包容性。”这其实已释放出“扩面”信号。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科技领域,尤其是在 人工智能 、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获得了较大突破,更大力度支持这些行业企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科技创新成果的条件越来越成熟。
同时,这些领域新质生产力企业具有前期投入大、周期长、未来发展潜力大等特点,市场对相关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融资需求较大。以商业航天为例,商业火箭行业前期研发周期长,直到商业发射阶段才能获取批量订单并形陈规模收入。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航天运力缺口巨大,火箭企业一旦与客户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其后续增长预期较为正常。有市场机构预计,2027年我国火箭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数百亿元人民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借鉴当前生物医药行业适用第五套标准的做法,结合 人工智能 、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的产业特点,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针对该项政策, 兴业证券 全球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忆东在受访时表示,这有助于增进金融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一方面,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为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未盈利的科技型公司提供资本支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加快构建更有益于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能激发企业家精神和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