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 桂林市 委原书记周家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 桂林市 委原书记周家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周家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贤,利用职权为他人赚取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搞权钱交易;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以权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家斌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家斌开除党籍处罚;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桂林市 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