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被冒充”的事情引发社会持续关注。
6月27日,记者从清华大学相关部门了解到,个别商业机构打着“清大经管”的名誉,未经该校许可私自使用“清华”“清华大学”等内容开展商业培训、研学走访、授权挂牌等业务,针对这些涉嫌侵权行为,该校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前,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已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严正声明,明确指出学院教师相关信息均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开,并表明对相关侵权行为保存追究法律责任等权利。
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责任人表示,清华大学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清华大学或其下属机构名义开展培训项目招生工作。此前已经有报道和公众反映,一些非法分子往往打着高校的金字招牌进行夸大宣传,吸引云里雾里的学员高价报名参与所谓的“总裁班”“研修班”,这些活动往往打着“提升管理能力”“拓展高端人脉”等旗帜,收费不菲,但实际教学内容和师资往往与宣传天差地别,不仅让学员在经济上蒙受令人揪心的损失,也严重损害了高校的声誉。
该责任人提示,清华大学所有公开招生的教育培训项目,均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网站(thtm.tsinghua.edu.cn)上进行公示。请社会公众勿信夸大宣传,谨防挨坑被骗。如发现相关犯法行为,可向学校和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举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