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 (300878)发布公告,2025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当时担任老总刘忠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曾担任总经理的卢卫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总经理、董事孔晓霞、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王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董事吴建明及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朱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2025年一季度, 维康药业 实现收入6978万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9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