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 7月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临时收到内部整改小组反馈,确认当前试验进度未及预期,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预计在三个月内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它风险警示”情形。
公告称,公司股票将自7月7日开市起停牌1天,7月8日开市起复牌,同时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未名医药 ”更改为“ST未名”。
来源:公司公告
药品生产不符合要求
4月22日, 天津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天津未名采取暂停生产、销售的危险控制措施,起因是 天津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经综合评定、研判,天津未名相关药品生产行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十年修订)要求。
未名医药 在4月24日披露天津未名停产后,曾预计整改周期不高于三个月。
来源:公司4月24日公告
7月4日,内部整改小组反馈“试验进度未及预期”,确认天津未名无法在7月21日前恢复生产。根据《深圳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它风险警示”情形。
作为 未名医药 的重要子公司,天津未名主要从事人干扰素药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此前公告称,天津未名产品人干扰素a2b喷雾剂于4月25日被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省际联盟采购中选资格。
未名医药 2024年财务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子公司天津未名实现营业收入2.17亿元人民币,占 未名医药 总营业收入的60.09%;实现净收入-1400.37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净收入的9.8%。
未名医药 表示,公司董事会已深切认识到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配合监管职能部门完成缺陷整改工作,争取尽快恢复生产。
曾因信披违规被罚
未名医药 曾因信披违规被监管职能部门处罚。
2024年8月, 未名医药 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被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并对当时担任老总潘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罗德顺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杨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业绩方面,近年来, 未名医药 业绩持续低迷,已连续三年亏损。2022年至2024年,公司归母净收入分别为-1468万元、-3.32亿元、-1.37亿元人民币,三年累计亏损超4.8亿元人民币。
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2.9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7.84%;归母净收入为-3685.0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3.01%;归母扣非净收入为-3737.5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93%。
未名医药 在公告中表示,直到今天,公司除本次涉及事件的天津未名,公司其余分子公司经营正常,仍具有正常生产经营的能力。公司将优化管理、削减开支、控制成本、增强业务盈利能力,保证公司主要业务稳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