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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延期60天后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 ST新潮将-披星-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6 19:17:3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新潮能源】 【ST新潮】 【2024】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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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迟两个月后,7月4日晚间,ST新潮(即 新潮能源 ,SH600777,停牌)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终于出炉。此前的5月6日,ST新潮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公司股票停牌,起因是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财务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7月4日晚间,ST新潮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表示,无法对 新潮能源 与油气资产管理、职工薪酬管理、特许权使用费和小权益主开采利益计量与支付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有鉴于此,立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因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新潮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7月8日起股票简称由ST新潮更改为*ST新潮。不过, 新潮能源 董事会同时就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布专项说明,开启“互撕”模式。

  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

  在4月28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 新潮能源 就对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给出相关解释。

   新潮能源 称,年审会计师团队在美国公司现场审计的3周时间里,公司积极配合审计要求,竭尽全力推进2024年度审计进程。但因时间过于紧迫,所需材料细致且复杂,部分材料包含审计所需的询证函回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全面收集。

  彼时,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一位了解 新潮能源 的人士表示,这可能与 新潮能源 刚更换审计机构有关,在审计时间安排上,的确存在紧张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 新潮能源 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沟通进程中发现所需工作量及专业胜任能力超出拟承接时的向往,向上市公司请辞。3月20日晚间, 新潮能源 对外发布公告,宣布拟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尔后,因年报“难产”, 新潮能源 于今年“五一”假期后开始停牌。根据有关规定,若 新潮能源 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两个月期限后, 新潮能源 于7月4日晚间正式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壹季度报告。立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 新潮能源 2024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所称, 新潮能源 未提供有关油气资产账面原值的完整资料,未就其2024年度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中包含的职工薪酬支出提供员工花名册、职工薪酬明细等相关资料,未提供有关2024年度从收入中扣减的矿产特许权使用费和小权益主开采利益的完整资料。

  “因此,我们无法对 新潮能源 与油气资产管理、职工薪酬管理、特许权使用费和小权益主开采利益计量与支付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立信所称。

  不过, 新潮能源 董事会回应称,公司董事会尊重立信所的工作,可是对于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和依据,董事会有不同样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 新潮能源 停牌期间,公司控制权博弈再起。5月,伊泰B股(SH900948)通过要约收购,拿下 新潮能源 50.10%的股权。6月,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收到6名股东发出的函件,提请召集2025年第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的系列提案。

  公司称立信所罔顾事实

  在发布定期报告的同时, 新潮能源 董事会、监事会于7月4日晚间发布专项说明称:立信所在没有提出其它要求和提出或采取其它替代程序的情景下,罔顾事实,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缺乏作为第叁方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的客观、公正性和职业道德,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美国审计机构给出的是标准无保存意见,立信所坚持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报告。”7月4日晚间,一位接近 新潮能源 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专项说明来看,可以看作 新潮能源 的管理层怼了立信所,认为立信所没有勤勉尽责。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上海证交所就 新潮能源 年报审计问题,曾向 新潮能源 下发监管工作函。上海证交所在函件中称,立信所已向公司发送《关于山东 新潮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完成情况的沟通函》,显示目前所有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基于执行审计工作的结果,根据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说白了,尽管彼时审计机构立信所已完成全部审计程序,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定论,但 新潮能源 仍称“材料补充需时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7月4日晚间发布的专项说明中, 新潮能源 董事会提到,董事会认为在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进程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经营层、各子公司已与立信所进行了必要且充分的沟通,根据立信所的要求向其提供了完整的年度审计所需资料,并根据立信所的审计要求进行积极配合。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共70批次涵盖1.455万份文件的备审资料,组织境内外管理团队和有关人员的50次访谈配合,为会计师现场抽样核验376口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但从目前来看,在 新潮能源 继续提供相关材料后,立信所最终还是维持了此前无法表示意见的定论。

  随着 新潮能源 2024年年报发布,根据《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新潮能源 股票自2025年7月8日开市起复牌。不过,根据上海证交所有关规定, 新潮能源 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A股股票简称由ST新潮更改为*ST新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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