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 京运通 (601908)发布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及更正。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海 京运通 收到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 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因合同纠纷, 乌海市 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乌海 京运通 提起诉讼。
海勃湾城投申请将诉讼请求更改为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代建工程建设款2.1亿元人民币,和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根据年化率4.75%计算的钱财占用利息2242万元等。
另外,公告还更正了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其它累计诉讼和仲裁情况。更正前的公告中原告和被告信息存在误导,已更正为 乌海市 京运通 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案件类型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案金额4393万元人民币,案件阶段为执行阶段。
2025年一季度, 京运通 实现收入6.83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91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