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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向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8 17:15:4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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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8日,深交所向浙江 和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赵晨晖、章逸、刘双双发出监管函。

  根据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 和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你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金额约4.01亿元人民币,超出前期董事会审议的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限额。你公司未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4月22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1.3条、第6.3.5条的规定。赵晨晖作为你公司老总兼总经理、章逸作为你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双双作为你公司财务责任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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