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 (603557)7月11日晚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前老总等6名“关键少数”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执法部门移送检察院起诉。
ST起步 在信息披露方面“劣迹斑斑”。2023年, ST起步 曾因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财务做假、2019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做假等被监管职能部门重罚。
同日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 ST起步 预计2025年上半年亏损3000万元至4500万元。
6名“关键少数”移送起诉
根据公告,本案被告单位为 ST起步 ,被告人为公司前老总章利民、公司前总经理周建永、公司前副总裁邹习军、公司前董事会秘书吴剑军、公司前财务总监陈章旺、公司前供应链总监周建璋。
本案由 丽水市 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 ST起步 、被告人周建永等6人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向 丽水市 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相关事实, 丽水市 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 ST起步 以虚增利润的形式进行财务做假,并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公司债券,数目巨大且有其它严重情节,被告人章利民、周建永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邹习军、吴剑军、陈章旺系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壹百六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明白,证据的确、充分,应当以欺诈发行证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告还显示, ST起步 系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企业,被告人章利民、周建永、邹习军、吴剑军、陈章旺在起步股份发行可转换债券后,持续以虚增利润的形式进行财务做假,并公开披露不存在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告人周建璋在起步股份发行可转换债券前后,屡次参与财务做假,属于其它严重情节,被告人章利民、周建永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邹习军、吴剑军、陈章旺、周建璋系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壹百六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明白,证据的确、充分,应当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信息披露违规“劣迹斑斑”
记者梳理发现,信息披露违规似乎是 ST起步 的“顽疾”。
2023年12月,上海证交所发布纪律处罚决定书显示, ST起步 在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上半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0.69亿元、1.82亿元和10.95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0.46亿元、1.16亿元和0.69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0.23亿元、0.66亿元和0.4亿元人民币。上述业绩数据的错误也造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
对此,上海证交所对相关责任人周建永、陈章旺、吴剑军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周建永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章利民、陈章旺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同时,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ST起步 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700万元罚款;对周建永、章利民、陈章旺和吴剑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和200万元罚款。
去年12月6日, ST起步 公告称收到两封警示函,均指出 ST起步 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诸多问题。彼时的近30天之内,公司共收到四份警示函,公司及多位当时担任高管也因此被监管职能部门通报批判。
另外,在距离2024年末收官30天前, ST起步 突然宣布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 ST起步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 ST起步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据记者了解,自2019年至2024年的5年间, ST起步 更换了4家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