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7月16日电,晟楠科技公告,北京证交所于2025年6月19日下发《关于对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2024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等诸多问题作出说明。公司回复,报告期内与中航工业A2单位签署了差价补充协议,核减了历史合同暂定价与实际结算价之间的差价,同时出于会计核算谨慎性考虑,对同类产品未签署差价补充协议的合约按实际结算价的平均价一并核减,从而造成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