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8日消息(记者宓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8日披露,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罚单。
根据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其主要非法行为为“贷款资金长期滞留账户,未落实实贷实付要求;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管理不审慎;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对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罚款105万元;对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警告。 
截图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根据其官方网站显示,绍兴银行是一家国有控股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于1997年11月,注册资金35.38亿元人民币,员工2900余人,分支机构142家,经营区域覆盖绍兴、嘉兴等7个地市,并发起设立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逐步发生“立足绍兴、覆盖全省、辐射长三角”的业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