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剑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三查”不到位等。吴瑛、顾天宇、潘琪霞、潘超艇、江泠、陆盈盈、于欣雨对上述非法行为负有责任。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罚款300万元;对吴瑛、顾天宇、潘琪霞、潘超艇、江泠、陆盈盈、于欣雨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