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晚间,ST应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因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会计过失,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等三位高管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590万元。
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及此前披露的公告, 中船应急 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于2024年10月18日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2025年7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自8月1日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中船应急 ”更改为“ST应急”。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 中船应急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船应急 2022 年年报披露财务报表存在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不准确的会计过失。
一是对部分产品提前确认收入,造成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人民币,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多计1,298.15万元。
二是对部分应收债权坏账计提方法、账龄分类错误,造成多计提坏账准备 584.12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少计584.12万元。两项综合造成 中船应急 2022 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6%;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成本的1.40%;利润总额多计714.03 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64%。 中船应急 已于2024年1月16日就上述事项进行会计过失更正公告。
湖北证监局认为,唐勇作为 中船应急 当时担任老总、王小丰作为 中船应急 当时担任总经理、李应昌作为 中船应急 当时担任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系前述 中船应急 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一、对 中船应急 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二、对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三、对王小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四、对李应昌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在行政处理落地前,ST应急发布的2025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亿元人民币,同比微降2.61%;归母净收入却从上年同期的-127.74万元飙升至516.29万元人民币,增幅高达504.17%。但深入拆解财务数据可见,这份盈利答卷布满水分。
半年报显示,公司扣非归母净收入仍为-156.87万元人民币,意味着516万元的归母净收入几乎全部来自非我们时常性损益。报告期内,公司合计非我们时常性损益为673.16万元。
另外,资金流数据同样显现反常特征。尽管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净资金流从上年同期的- 2.69亿元增至1.02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增137.91%,但这与营业收入下降 2.61% 的 势头形成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