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18日讯,最近,中国人民银行 厦门市 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中国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 数据安全 管理规定;未根据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危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厦门市 分行对其警告,通报批判,并处罚款合计147.96万元。
另外,当时担任中国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零售金融部经理的郭某明,因对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危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犯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万元;
当时担任小微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副总经理的张某琳,因对未根据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犯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5万元;
当时担任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的林某泉,因对未根据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危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犯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