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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储证券】浙江证监局对联储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9-19 15:04:3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联储证券】 【证券公司】 【浙江证监局】 【合规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 【警示函】 【证监会

  人民财讯9月19日电,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联储证券绍兴裕民路证券营业部存在未及时向监管职能部门报告影响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和客户权益重大事件的表现,公司对所辖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第叁条、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第叁十二条第壹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联储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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