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理决定书,中国 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两项非法行为受四处罚。
经查, 太平洋 寿险衢州中心支公司存在两大违规情形:一是未根据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二是编制或提供不存在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依据相关监管制度,衢州监管分局对该中心支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王丽萍给予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对责任人朱胜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太平洋 寿险在年内因同类违规问题已受到重罚。今年7月11日,因存在“未根据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多项非法行为, 太平洋 寿险被金融监管总局给予警告并罚款353万元;同时,对赵鹰、胡乐天、陈福生、姜凯英、黄江宏、孙建军、蒋全、孙谷飞、叶蓬等多名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合计70万元。
太平洋 寿险建立于2001年11月,是我国太保旗下专注寿险业务的专业子公司。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