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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原则】多家评级机构遭监管部门警示或警告 未遵循一致性原则等成违规-重灾区-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0-2 8:20:0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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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多家信用评级机构接连遭监管警示或警告,引发市场关注。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8月直到今天,已至少有6家评级机构被警示或警告,部分机构还被处以罚款。

  信用评级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所谓“信用评级”,则是指信用评级机构对影响经济主体或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风险因素进行研究分析, 就其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预先定义的信用等级符号进行表示。

  近期处罚中,评级机构未遵循一致性原则、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等是监管处罚的“重灾区”。做出处罚决定的监察管理机构包含央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

  多家评级机构遭警示或警告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8月直到今天,已至少有6家评级机构被罚,部分机构还被处以罚款。

  具体看,9月30日,因存在从事证券评级业务时未遵循一致性原则,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等许多问题,北京证监局对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标普中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提到,标普中国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落实《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审慎性、一致性原则,强化评级作业质量控制,强化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充分施展评级风险揭示功能。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理公示显示,对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资信”)警告并罚款327.5万元人民币,涉及的犯罪行为类型包含:未按规定办理信用评级从业人员备案;未根据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未根据规定披露信息。另有4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被处罚款36万元。作出行政处理的决定日期为8月20日。

  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显示,对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世纪”)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6.5万元人民币,涉及的犯罪行为类型包含:未按规定办理人员备案;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另有一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5万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日期为8月29日。

  8月28日,据 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同时运行3C评级和发行人委托评级,对同一对象的评级使用两套不同 的评级标准,违反了评级一致性原则。 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联合资信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袒露出的评级一致性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 北京市 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理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被警告并处罚款62.9万元人民币,涉及的犯罪行为类型包含: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一致性原则管理规定。同时,有一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作出行政处理的决定日期为8月12日。

  8月4日,据 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鹏元”)予以警告,涉及的违规行为包含:向潜在受评对象发送级别提升建议方案;在评级协议签订前,评级分析人员与市场营销人员共同与企业接触,未按要求进行有效隔离;在评级协议签订前,评级分析人员实质开展评级作业;在某企业相关核心资产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出具评级等级,评级依据充分性、可靠性不足。 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责令中证鹏元针对本次事件中袒露出的市场营销、评级作业等许多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判。

  未遵循一致性原则等为处罚“重灾区”

  从非法行为类型看,未遵循一致性原则、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未按规定办理人员备案等是监管处罚的“重灾区”。

  据澎湃新闻统计,上述6家评级机构中,至少有3家涉嫌违反一致性原则。其中,标普中国在从事证券评级业务时未遵循一致性原则,联合资信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对同一对象的评级使用两套不同 的评级标准,违反了评级一致性原则,东方金诚违反一致性原则管理规定。

  有2家评级机构违反不得以承诺低收费手段招揽业务管理规定,为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

  有2家评级机构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为标普中国、中债资信。

  有2家评级机构未按规定办理人员备案,为中债资信、上海新世纪。

  另外,其它非法行为还包含未根据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向潜在受评对象发送级别提升建议方案等。

  央行等四部门2019年11月发布的《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用评级机构从事评级业务,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对同一类对象评级,或对同一评级对象跟踪评级,应当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不得以承诺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亏损、承诺高等级、承诺低收费、诋毁同行等行径招揽业务;应当将顶级管理人员和信用评级分析人员的基本信息向备案机构办理备案;应当通过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和其公司网站进行信息披露;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从业人员应当在对经济主体、 债务融资工具本身风险进行充分分析的条件之上独立得出信用评级结果,防止评级结果受到其它商业行为的不妥影响。

  从发布处罚的监察管理机构看,上述6家评级机构中,中债资信、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被央行系统机构予以行政处理,联合资信、中证鹏元被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标普中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出具警示函。

  附:6家评级机构警示函/处罚公示/自律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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