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ST岩石(600696)发布公告,涉及公司作为被告的商标权侵害诉讼案进展。案件目前处于终审判决阶段,涉案金额为429万元。
原告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其它被告侵害其商标权,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后经上诉,该判决被撤消并重审。
根据最新的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要求公司及其它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表现,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经济流失及合理维护权益费用合计419万元。
另外,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的三十日内在其官方网站及上海证交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以消除影响,未按期履行将需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次判决将对公司的本期利润发生减少的影响。
2025年中期,*ST岩石实现收入2825万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67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