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10月10日,海南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发现海南英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私募”)存在未独立开展投资决策,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英诺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