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浙江园林第壹股”*ST元成(原证券简称“ 元成股份 ”,603388.SH)再次面临强制退市危机。公司10月10日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10月13日起将被上海证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日表示,*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海证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根据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公开资料显示,*ST元成是一家环境综合服务商,主要业务板块包含土木工程建筑业、半导体行业、旅游业,2017年3月在上海证交所主板上市,一度被誉为“浙江园林第壹股”。2025年7月,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步立案。
据《告知书》披露,经查明,*ST元成、祝昌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包含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具体来看,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祝昌人的组织、指使下,*ST元成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0.50亿元人民币。其中仅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1.15亿元、营业收入1.54亿元、利润总额0.38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2.75%、21.48%、36.60%。*ST元成于2024年1月对前期会计过失进行更正,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的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另外,*ST元成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不同入账处理,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了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不真实、不准确的财务数据。
浙江监管局认为,*ST元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拟决定对*ST元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万元罚款;对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公司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当时担任副老总、总经理姚丽花,当时担任监事、越龙山项目责任人余建飞,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副总经理陈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或200万元罚款。
*ST元成称,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壹款第(一)项和第9.5.2条第壹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ST元成还面临其它退市风险。5月6日,因公司2024年归母净收入为-3.25亿元人民币,即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为1.46亿元人民币,即低于3亿元人民币,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后不符合撤消退市风险警示要件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据2025年半年报披露,*ST元成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233.93万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为-12679.50万元。
另外,*ST元成近三年连续亏损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提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被继续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直到今天,*ST元成仍有1.72亿元用于临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超期未归还至专户。
二级市场上,*ST元成10月10日报收每股1.65元,跌4.07%,总市值5.375亿元人民币。9月30日、10月9日、10月10日,*ST元成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下跌幅度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