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在2025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唐金龙因其在 黑龙江省 科力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含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合规风控责任人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从业人员在其它盈利性机构兼职、内控制度不健全且未有效执行、私募基金经理变相开展冲突业务,和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行为。
唐金龙作为公司合规风控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公告强调,唐金龙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增强合规守法意识,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