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申辩未被采纳,同辉信息财务造假案落槌 - 公司被罚900万元,实控人遭10年禁入

【同辉信息】申辩未被采纳,同辉信息财务造假案落槌 - 公司被罚900万元,实控人遭10年禁入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0-17 22:17:2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同辉信息】 【崔振英】 【戴福昊】 【财务造假

K图 920090_0

  10月17日晚间, 同辉信息 (BJ920090)发布公告称,正式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5〕18号)。经查明, 同辉信息 及其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在2018年至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逾6200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超3100万元。

  上述行为造成 同辉信息 披露的2018年~2021年年度报告和引用了2018年~2020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公司的相关行为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公告显示,在此前举行的听证程序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当时担任老总、当时担任总经理戴福昊,和公司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崔振英曾提出申辩。崔振英主张:“不存在指使行为,并未参与犯法行为全过程,且无权决定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政策,不应被定性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受罚。”

  戴福昊和崔振英均提出:“涉案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意小,积极整改并配合调查,且犯法行为发生在新三板挂牌时期,跨越新旧‘证券法’,请求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然而,北京证监局复核后,上述申辩意见未被采用。监管机构认为,案件涉及的信息披露犯法行为持续4年,戴、崔二人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从事犯法行为,存在虚构合同、安排虚假回款等严重做假情节,性质恶劣。

  根据该处罚决定, 同辉信息 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戴福昊被合并罚款1150万元人民币,并被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崔振英被合并罚款700万元人民币,并被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姬海燕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当时担任董事赵庚飞、当时担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刚各被处以250万元罚款。

   同辉信息 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处罚所涉情形未触及北交所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条款。公司就此次事件向投资者致歉,并承诺将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

  同时, 同辉信息 表示,公司经营正常,将积极与实控人及战投方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持沟通,努力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性,聚焦主业,推动公司稳定长远发展。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同辉信息】  【信息披露】  【2018】  【年度报告】  【崔振英】  【公开谴责】  【戴福昊】  【财务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