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显示,因信贷管理不审慎造成贷款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人民币,洪广、张滨等责任人员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张俊、张翔、李勇军等责任人员被警告。天眼查显示,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14年,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31011.03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4357.8424万元。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