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梦洁股份 及老总等3名高管遭警示函
10月20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 梦洁股份 (002397.SZ)因存在两大违规事项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老总姜天武、总经理涂云华、财务总监李云龙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日,深交所发布监管函表示,根据湖南证监局及深交所查明的事实, 梦洁股份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2项违规行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顶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财报迷账与隐秘拆借
经查,湖南证监局发现 梦洁股份 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是2022年至2024年度,公司直营专柜、子公司福建大方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睡眠)直销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跨期确认情形,公司销售回扣存在跨期冲减营业收入情形,职工薪酬及社保存在跨期计提情形。
深交所表示, 梦洁股份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二是公司子公司大方睡眠通过往来款的形式向叶某峰提供财务资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叶某峰拆借资金余额合计为6602.7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对叶某峰拆借资金余额为6337.6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建设不完善,且怠于向叶某峰追偿拆借资金。
湖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老总姜天武、总经理涂云华、财务总监李云龙对上述非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 梦洁股份 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对姜天武、涂云华、李云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深交所同样表示,公司老总姜天武、总经理涂云华、财务总监李云龙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董事曾持反对意见
记者了解到, 梦洁股份 董事陈洁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持反对意见,公司曾于8月27日晚间发布相关说明公告。
公告显示,董事陈洁无法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针对 梦洁股份 2025年6月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大幅增长,陈洁要求公司解释合理性。
另一方面,陈洁对叶艺峰借款6602.73万元的事项提出了异议。陈洁在公告中表示:“ 梦洁股份 一直未作出本质追讨欠钱,我直到今天三年来针对此事坚持向公司及当地监管职能部门提出疑问。因此事涉嫌职务侵占,再次恳求监管职能部门彻查。”
上述公告显示,2021年 梦洁股份 向大方睡眠法人叶艺峰提供非法财务资助6602.73万元。 梦洁股份 计入其它应收款中,并于2021年当年全额确认坏账准备。截至2025年6月末,其它应收叶艺峰期末余额为6337.63万元。
其实, 梦洁股份 已不是第壹次因“资金拆借”事项被罚。早在2022年, 梦洁股份 就曾因为子公司向叶艺峰提供6600万元财务资助未披露而被深交所通报批判。
值得强调的是, 梦洁股份 高管李军于近日减持套现约728万元。10月16日, 梦洁股份 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减持价格区间为3.61元/股至3.67元/股。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 梦洁股份 实现营业收入7.3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14.83%;归母净收入为2541.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27%。截至10月20日收盘, 梦洁股份 报3.95元/股,总市值为29.5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