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画了5个多月, 青岛啤酒 对即墨黄酒的并购事项正式宣告终止。
10月26日晚间, 青岛啤酒 (600600)发布公告称,鉴于截至公告披露日《 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未能满足,公司决定终止收购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即墨黄酒”)100%股权。公司无须就《 股权转让 协议》终止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此前公告显示,今年5月7日晚, 青岛啤酒 第壹次披露收购即墨黄酒事项。公司拟分别收购 新华锦 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华锦 集团 ”)、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鲁锦集团 ”,系 新华锦 旗下企业)所持即墨黄酒45.45%、54.55%股权,交易对价为6.65亿元及价格调整期损益金额之和。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即墨黄酒100%股权。
青岛啤酒 董事会表示,即墨黄酒的加入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拓宽市场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决策,并从销售淡旺季上与啤酒产品形成互补效应。
值得强调的是,在 股权转让 协议中,交易双方约定 股权转让 交割及交割后的 股权转让 对价支付,需以协议约定的各项条件满足且持续保持成就之法律或事实状态为先决条件。若相关先决条件未能于协议签署日后120日内达成或被豁免,转让协议将被终止。
读创财经注意到, 青岛啤酒 公告中“交割先决条件未能满足”的表述比较模糊。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本次收购终止原因或与9月起即墨黄酒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等原因有关。
据天眼查信息,最近,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约1575万元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8年10月9日,由 广东省 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执行信息,即墨黄酒大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锦集团”)与二股东 新华锦 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新华锦 ”)均列入被执行人。上述两股东共同持有即墨黄酒厂100%股权,持股比例分别约为54.55%和45.45%。 
随着本次司法冻结, 青岛啤酒 对其6.65亿元的跨界收购案便显露出变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显示,今年9月以来,即墨黄酒厂股权已经被屡次冻结,累计超1亿元股权被冻结,被执行人均为上述即墨黄酒两大股东。这意味着, 青岛啤酒 收购即墨黄酒的交易可能无法顺畅完成交割。
其实,今年9月, 青岛啤酒 召开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此时已超过该收购案约定的协议签署日后的120日交割期,但 青岛啤酒 管理层却对针对收购案相关问题选择缄默。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25日, 新华锦 集团及其关联方因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新华锦 4.06亿元人民币,被青岛证监局采取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截至10月17日,前述占用资金仍未归还。
财务数据方面,2024年,即墨黄酒主要业务收入为1.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净收入304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0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03亿元人民币。
今年上半年, 青岛啤酒 营业收入、 净利双增,其中营业收入为204.9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1%; 净收入 39.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21%。公司实现产品销量473.2万千升,同比增长2.3%,其中主品牌销量为271.3万千升,同比增长3.9%;高端以上产品销量199.2万千升,同比增长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