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显示,因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违规开展异地业务,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185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郭朱虹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据天眼查,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建立于2005年,位于浙江温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109627.1586万人民币。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