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示列表显示, 中国银行 、 民生银行 、 农业银行 、 平安银行 、 浦发银行 5家银行合计被罚款2.1525亿元人民币,多位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警告或罚款。
从公布的处罚信息来看,5家银行非法行为涉及多个业务领域,包含不良资产处置、产品销售、贷款业务管理、监管数据报送等。 
来源: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因相关公司治理、贷款、同业、票据、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管理不审慎, 中国银行 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9790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员陈梓、刘伶俐、张惠娟、何春耕、余荣刚被警告并罚款合计30万元。
民生银行 被罚款5865万元人民币,主要涉及相关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非法行为,王周屋、向敏、李斌、何凡、王仲翔、黄绍辉6位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合计36万元。
其余3家银行罚款金额均不高于3000万元。
其中, 农业银行 因相关产品销售、服务收费不合规,信贷资金流向管理不审慎等,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2720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员张清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因相关互联网络贷款款、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 平安银行 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1880万元人民币,两位相关责任人员李丽红、庄燕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人民币,1位相关责任人员李立凡被予以警告。
另外, 浦发银行 因相关互联网络贷款款、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被罚款1270万元人民币,1位相关责任人员何荣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在9月底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十四五”期间,金融监管总局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果断出手,形成震慑,完全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