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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杉杉集团重整方案被否!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3 22:17:5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杉杉股份】 【杉杉集团】 【重整计划】 【债权人】 【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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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杉杉集团重整计划又现新进展,债权人和出资人的投票结果出炉。

  11月3日晚, 杉杉股份 (600884)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与杉杉集团合称“债务人”)破产重整方案的债权人投票结果。公告显示,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表决通过”。

  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2025年3月20日,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被浙江 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5年10月21日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

  会议由债权人分组对《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期已于2025年10月30日17时届满。

  经债权人和出资人分组表决,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因此,《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根据此前 杉杉股份 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9月29日,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杉杉集团管理人与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新扬子商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扬船”)、厦门 TCL科技 产业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下称“TCL产投”)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等重整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人拟通过“直接收购+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公司收购+剩余保存股票表决权委托”三种方式合计取得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有的 杉杉股份 23.36%股票的控制权。

  如上述重整成功, 杉杉股份 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更改为投资人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更改为任元林。

  公开资料显示,任元林是国内规模可靠的民营造船企业扬子江船业开创人。2007年,扬子江船业在新加坡上市;2021年12月,扬子江金控由扬子江船业集团分拆投资业务部门成立, 2022年4月,扬子江金控登陆新交所主板成功上市。

  虽然此次重整方案被否,不过公告显示,后续,重整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推进重整工作。

   杉杉股份 表示,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造成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可能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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