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开出罚单,剑指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处罚信息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140万元罚款。
同时,陈金海(当时担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吴群峰(当时担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陈丽娥(当时担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林元淼(当时担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陈贤真(当时担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
据公司官方网站,莆田农商银行建立于20十年9月,由原 莆田市 荔城、城厢、涵江、秀屿四家区级联社合并改制而成,是 福建省 第壹家建立的设区市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规模57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18.76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