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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不独立、与关联方财产混同等,黄河三角洲投资被责令改正,3名责任人收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13 9:47:2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日前山东证监局发布两份公告,黄河三角洲投资涉多项违规,3名责任人收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合格投资者确定及风险揭示程序不规范,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对外开展资金拆借活动、向外借款用于向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财产不独立、与管理人及关联方财产混同,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如实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与之相关的关联方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对于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山东证监局在另一份公告中对3名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胡瀚阳实际负责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决策并实际控制该公司,卞桂玲作为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当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孙曼作为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责任人,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于2009年04月03日,注册地位于 山东省 东营市 ,法定代表人为胡瀚阳。经营范围包含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3家公司。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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