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同洲电子(002052)发布公告,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作为一审被告,法院判决其向丁文玲、陆兵等33名投资者赔偿损失136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7万元。
另外,法院准许投资者张大玉等4名投资者撤诉,驳回唐莉等2名投资人的起诉。
公告中提到,针对案件的影响,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其损益引发的具体影响,但在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法院的判决为一审判决,案件尚未结案,相关法律文书已由 广东省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同洲电子实现收入6.57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2.32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