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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大股份】永大股份上会被暂缓审议!监管要求说明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 - 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重大风险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26 20:37:0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永大股份】 【收入确认】 【北交所】 【发行人】 【应收账款

  11月26日,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35次审议会议召开,审议结果为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大股份”)暂缓审议。北交所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一步核查发行人光伏项目销售内控措施的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收入确认依据的充分性,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有三个:

  关于收入确认与核查。北交所要求结合公司收入确认标准和报告期各期末和下期初收到的调试验收单等情况,说明收入确认依据的充分性;说明销售内控措施的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结合公司产品的生产销售周期,说明公司产品产量、能源消耗量、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样的原因及合理性。

  关于经营业绩持续稳定性。北交所要求结合下游行业周期变化特点、行业政策的影响、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动情况及变动趋势、发行人的竞争力、在手订单及光伏领域业务回款风险等,说明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

  关于光伏业务。北交所要求说明光伏项目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永大股份建立于2009年8月,专业从事基础化工、 煤化工 、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领域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61亿元人民币,净收入为7041.77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变动-25.16%与-3.34%。公司称,营业收入与利润规模同比变动有所下降,主要系受项目执行进度影响,2025年第叁季度确认收入的项目相对较少且上年同期基数较高。

  公司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约为7.0亿元至7.5亿元人民币,同比变动幅度约为-14.56%至-8.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约为1.13亿元至1.3亿元人民币,同比变动幅度约为5.89%至21.81%。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4亿元、2.05亿元、2.64亿元与2.53亿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34.44%、28.73%、32.24%与39.38%(年化),存在应收账款形成坏账的危险。

  公司客户集中度问题长期存在。2022年至2024年,永大股份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5.36%、67.32%、66.47%,2025年1-6月更是飙升至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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