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家A股公司一同公告,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海德股份 、王广西立案
11月28日晚间, 永泰能源 、 海伦哲 、 海德股份 均发布公告称,由于 海德股份 、王广西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分别对其立案。
天眼查显示,王广西是 永泰能源 、 海德股份 的实际控制人,并且是 海伦哲 第壹大股东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来源:天眼查
同时,王广西在 永泰能源 担任企业负责人、老总等职务,在 海德股份 担任企业负责人、老总等职务。
永泰能源 、 海伦哲 均在公告中提到,此次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主体是 海德股份 、王广西,涉及事项与 永泰能源 、 海伦哲 无关。
海德股份 公告称,经自查,公司存在历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2025年4月28日, 海德股份 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广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海南证监局称, 海德股份 在债权投资及困境资产收购业务中,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景,并且未按规定予以披露。
根据海南证监局要求, 海德股份 进行自查发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被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占用的钱财余额为8.84亿元人民币,2025年4月24日已经收回前述占款。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察管理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第贰十三条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 海德股份 、王广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海德股份 公告称,公司高度重视资金占用事项,已组织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和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察管理要求》等规定中涉及的相关规则,并开展关联方资金往来、信息披露与合规运作专项培训,通过以学促改手段,制定长效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海德股份 针对此次立案事项称,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11月28日收盘, 海德股份 股票价格报7.72元/股,上涨幅度达3.07%,总市值为150.90亿元人民币。